民建貴州省委員會是民建全省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會的最高領導機關;常務委員會在省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省委員會的職權。為了保證民建貴州省委員會領導集體正常有序的工作,現將省委員會會議和常務委員會會議的請假辦法規定如下:
一、參加民建貴州省委員會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是每位省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必須履行的職責。
二、民建貴州省委員會舉行全體會議時,委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或需提前退席的,須在會前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等)通過民建省委辦公室向專職副主任委員請假,并向主任委員報告。
三、民建貴州省委常務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或需提前退席的,須在會前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等)通過民建省委辦公室向主任委員請假。
四、民建貴州省委員會和常務委員會的每次會議的出缺情況,由民建省委辦公室負責統計,報告會議主持人,分別在會議上公布,并在委員會會議紀要和常務委員會會議紀要中予以記載。
五、本辦法經民建貴州省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通過后施行。